
全文摘要:湖北崇陽縣法院公布判決,原天津泰達球員白某峰在2019年9月中超比賽中,收受時任河北華夏幸福主帥謝某35萬元,消極比賽致華夏獲勝。白某峰因此被判刑1年,罰款10萬元。
根據查證,2019年9月時任河北華夏幸福主教練為謝峰。
判決書相關內容:
2019年9月,原天津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泰達俱樂部)球員被告人白某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時任河北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俱樂部)主教練謝某(另案處理)的請托,在2019年9月21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天津泰達俱樂部對陣華夏俱樂部的比賽中消極比賽,后華夏俱樂部贏得比賽。2019年9月下旬,被告人白某峰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35萬元。
判決書全部內容:湖北法院:原泰達球員白某峰收華夏35萬踢假球,判刑1年罰款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