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摘要:前NBA球員蒂格透露,2017年簽約森林狼是為錢。他本想留守步行者,但經紀人稱對方會壓價。面對森林狼三年5700萬合同,他雖感不快,但最終接受,坦言明尼蘇達曾是“等死之地”。
他說:“我本來不想去明尼蘇達。當年我在聯盟打球時,明尼蘇達就是個等死的地方。我去那兒純粹是為了錢。我哭了,我是真的想留在步行者隊。但錫伯杜在自由市場開啟前那個早上打電話說:‘我們給你三年6300萬合同。’當時我的選擇是國王、爵士、森林狼或者步行者——都是些糟糕選項。我就想干脆留在印第安納算了。結果我的經紀人說:‘步行者只會壓價。’”
我的經紀人當時說,‘好了,我們就簽森林狼吧。’我就說,‘靠,我們才不簽呢。’他回我,‘我還從沒見過有人對5700萬美元感到不爽的。’”
2017年,蒂格和森林狼簽下一份3年5700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