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摘要:西甲皇馬戰巴薩,維尼修斯被換下時對主帥阿隆索爆粗口,抱怨“我走”。此舉可能因“惡意言論”違反俱樂部紀律,面臨罰款或停職。若月薪125萬歐,最高或被罰5.3萬歐。
維尼修斯在全場觀眾面前明顯表達了對皇馬主教練哈維-阿隆索的不滿。鏡頭捕捉到他說出了“滾XX的”這一言論,并在回到替補席后繼續抱怨:“總是我,我離開球隊算了,我走,最好我走。”
這種行為是否應受到處罰?根據2015年生效的集體協議,這是俱樂部紀律處分的基礎,這種行為可以被視為嚴重違規,即“發表侮辱性或惡意言論,超出言論自由或批評權范圍,針對俱樂部、其管理層、教練和技術人員”。
如果皇馬認為維尼修斯的行為是嚴重的,他可能會面臨經濟罰款,甚至在極端情況下會被停職停薪兩到十天的處罰。從經濟角度來看,根據協議規定和他的月薪(約125萬歐),罰款可能高達5.3萬歐。